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票据纠纷>票据律师

深圳票据律师:商业承兑被下一手追索怎么办

作者:澳门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10-25 点击:0

商业承兑被下一手追索怎么办?深圳票据律师网经常接到网友类似咨询,下面和本网一起了解一下:

票据纠纷律师咨询: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如果持票人在汇票付款期限届满后提示付款被拒的,那么其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其次,我们要了解一下行使追索权是有条件的,只有满足条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此作为被追索一方要审查对方是否满足追索权的条件。
详细了解追索权的条件,可以咨询深圳票据律师网。
 
经审查后,如果对方不符合追索权的条件,那我们完全可以不理会,让其前往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对方符合追索权条件,那可以先行付款,我们一旦向对方偿付了,那我们就取得了再追索权。那我们同样可以向我方的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更多票据法律问题,请咨询深圳票据律师网,本网系专业提供各类商业汇票、支票等票据法律纠纷咨询、票据付款请求权、票据付款被拒追索权、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票据贴现等纠纷代理、票据公示催告办理等各类票据法律服务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