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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离婚律师-南山区离婚官司律师-南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作者:白山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7-15 点击:0
  
深圳南山离婚律师网由深圳专业离婚律师组成,为深圳南山区蛇口、西丽、白石洲等周边市民离婚法律咨询、离婚纠纷案件代理、离婚相关法律文书起草等法律服务。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一、两年不联系会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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