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带什么
作者:北屯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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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如何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网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首先需要了解的事,在我国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种是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两种途径的离婚所需要的资料都是不同的:
一、民政局离婚
如果是民政局离婚,你只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法院离婚
法院处理的一般是双方对离婚各项无法达成一致需要诉讼的案件,因此所需要的材料就麻烦一些,而且也没有固定的,因为需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不同提供不同的材料即证据,但下面的材料的固定要的:
1、当然是要起诉状了。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深户,则需提供对方在深圳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结婚证复印件。
4、有小孩的,还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或者户口本
5、法院立案里要求填写的文件。
以上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些基础资料,其他的就是根据你自己的诉讼请求来组织证据就行,这根据案件不同资料也不同,无法一概而论,如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本网律师专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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