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什么是忠实义务?什么是勤勉义务?
公司高级高级管理人是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忠实义务:指忠实履行职责,当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董事、监事及高管地位牺牲公司利益为自己牟利。
勤勉义务:指董事、监事及高管执行公司事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合理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方式行事,并谨慎履行职责。
勤勉义务的具体表现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1)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3)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4)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6) 原则上亲自参加董事会,认真阅读公司财务、经营报告,对公司情况应勤勉保持关注和了解,不得以不直接参与经营为由推卸责任。
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章程中增加对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