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5年受理劳动争议案近15万件
作者:个旧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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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1日,深圳中院与深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劳动争议裁审工作白皮书(2013—2017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总结了五年来深圳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和裁审案件情况。据数据显示,2013—2017年,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9403件,涉及319934人。
据了解,深圳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始建于2008年,经过10年的运行与完善,“三联一平台”裁审衔接机制日益成熟。其中,“三联”包括裁审联席会议制、办案联动机制和联合培训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的方式,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和市法院系统共同对劳动争议仲裁和审判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对策,统一裁审标准与尺度。截至2017年,已就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仲裁时效、劳动合同解除、竞业限制等76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以裁判指引或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明确。2016年3月,全国首个劳动争议裁审信息对接共享平台在深圳正式投入运行,实现全市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全过程案件数据的实时对接,为深化裁审衔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数据显示,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62230件,深圳中院新收普通二审案件和撤销仲裁裁决申请33740件。当事人因不服仲裁处理结果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比率为19.6%,约八成的劳动争议在仲裁阶段实现了案结事了。劳动者对仲裁终局裁决的服裁率较高。以2017年为例,全市仲裁终局裁决案件共5167件,涉及7819人,仅940名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即约88%的劳动者接受了终局裁决结果。
此外,同裁同判比例较高。生效判决结果与裁决结果完全一致的占比61.37%;判决支持诉求与裁决结果一致但金额不一致的占比17.6%;判决支持诉求与裁决结果部分不一致的占比15.85%;判决结果与裁决结果完全不同的占比5.19%。从整体上看,裁审结果一致率处于较高水平。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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