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诈骗案例|2个月骗得7万余元 酒托诈骗团伙被判刑
作者:共青城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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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三间店面,雇佣8名工作人员,以“恋爱”“交友”等名义将网友带至指定场所以次充好高消费,短短2个月就骗取46名被害人共计7万余元。近日,这11人“酒托”团伙因诈骗罪被荆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3月至5月,来自新疆的李某和江苏的张某甲租下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某音乐清吧、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某咖啡馆和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某咖啡馆三间店面,作为经营场所,雇佣被告人张某乙作为服务员负责接待收银工作,被告人陈某、于某某作为“键盘手”,被告人黄某某、吕某、卢某某、尹某、何某某作为“酒托女”。
“键盘手”们冒充女性身份,利用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与陌生男子搭讪,待获取对方的个人信息后,便邀约其到咖啡厅附近见面,同时将这些信息以及此次聊天使用的虚假身份发给老板“托头”张某甲、陈某某和李某。随后,“托头”将“键盘手”发来的信息派发给各自联系的“酒托女”,“酒托女”以“键盘手”虚构的身份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被害人见面,并诱骗被害人至咖啡馆内,通过高价消费兑水红酒骗取其钱财。得手后,根据事先商定的比例分赃,每单“键盘手”分得40%,接单的“酒托女”分得30%,带“键盘手”的“托头”分得10%,另外两个“托头”分得20%,服务员张某乙提成30元。
经查,湖南省邵阳市、湖北省荆州市、随州市三地被害人徐某等46人被诈骗共计77881元。案发后,被告人已全部退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决李某等11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500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提醒:
“酒托”大家并不陌生,上“酒托”当的人也屡见不鲜。“酒托”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因为很多人被骗后往往自认倒霉,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网上聊天交友要谨慎,初次见面的网友提出一定要在指定地点见面消费的要求时,更要提高警惕。如发现自己遭遇诈骗,一定要留存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并及时报警。
来源: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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