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发布 延迟支付款项将付逾期利息
作者:广水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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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迟付中小企业款项,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该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对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规范付款期限。
《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或公示,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除了尽可能帮助中小微企业减少应收账款外,对于大企业因为资金链紧张等原因确实需要出现应收账款的情况,就需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来发挥作用。
刚过去的6月,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随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举行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旨在更好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促进稳企业保就业等工作。
“人民银行开发这个平台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确权。”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银行需要在确定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因为应收账款确权作为真实的交易场景,针对其进行融资,不仅可以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由于应收账款占压导致的融资需求,更是为银行解决了在对企业提供融资时面临风险这一痛点。“这一平台对银行的风险防控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等。
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被上游企业或者机构拖欠款项问题较为普遍,它们作为企业中“弱势群体”,经常处在“活做完了,钱不到位”的尴尬境地,由于自身体量小,经营过程中总是现金流不足,一旦被拖欠的款项迟迟不到位,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随即加重。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占据了市场主体的重要地位,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为解决一直以来的中小企业款项拖欠问题,《条例》的制定旨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小微企业的生存确实太难了。下半年,多项企业的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限,为中小企业节省大量成本,另一方面随着“银税互动”深入落地,其受惠对象服务范围扩展至C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后,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纳税信用融资解决资金难题,加上《条例》的发布,将为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实际的改善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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