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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离婚律师解答如何保存家庭暴力证据的法律咨询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5-12-11 点击:0

深圳福田离婚律师

 

深圳福田离婚律师经常接到很多女当事人咨询,遭受到配偶的家庭暴力,但却不知如何保护自己,更不知如何保存证据,深圳福田离婚律师在此简要作如下回答:

  答: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以及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致使民事调解和诉讼困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为防止证据灭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出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在验伤鉴定后应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鉴定结论,如果是通过多次的验伤或鉴定应将每一次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保存好,无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留下这些证据有利于今后有关部门处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凶器、木棒、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可以作为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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