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内容包括哪些?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由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1) 债权申报的标的。只要自认为拥有实体法上合法债权的债权人都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2) 债权申报的期限。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债权申报的凭证。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果债权人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批文;企业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债权人是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债权人的债权证明包括合同、判决书、裁决书、仲裁书、公证书等。
(4) 债权申报的受理机关:清算组。债权申报后,债权人取得清算程序当事人地位,相应地取得了分配请求权并且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