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
我接受被告人林某家属的委托及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指派,在贵院正在审理的“林某开设赌场案”中担任被告人林某的一审阶段辩护人。庭前已在贵院详细阅卷,研究了案情;也会见了林某,了解和询问了案件有关情况,征询林某有关案件意见,案情已清楚,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审理时参考。
对公诉机关指控林某开设赌场罪定性,没有异议。但林某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判处,建议判处缓刑,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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