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有哪些情形?
股东之间意见分歧巨大可能导致公司僵局,公司经营出现僵局是公司解散的最常见情形。那么什么是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有哪些情形?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公司僵局,指由于股东或董事的矛盾激化,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运行机制完全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不能召开或在召开后不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因此,使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一种瘫痪的状态,此瘫痪状态或僵局的继续,则会导致公司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股东(大)会僵局。
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这里的无法召开,是指应当召开而不能召开,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无人召集或者召集之后没有一个股东出席会议等情形。
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表现为不同意见的两派股东各拥有 50%的表决权,在相互不配合的情况下,使得每次表决都不能达到出席的“过半数”从而达不成有效决议或其他不能达成有效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 董事僵局。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主要表现为董事会无法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地召集,或者无法达到法定的召开董事会的人数要求,或者表现为多派董事冲突导致每项决议都不能获得过半数的董事同意,或者董事人数为偶数而形成的两派对抗从而无法作出有效的董事会决议。
(3) 其他导致公司僵局的情形。
主要体现在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