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序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下面由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是清算主体任命或者选定具体操作公司清算事宜的临时性组织。在执行清算业务的范围内,其职权与公司的董事会基本相同。
(2) 清理公司财产,包括限期追缴股东在清算开始后仍未缴足的认缴出资。(3) 接管公司债务。
(4) 设立清算账户,包括清算费用账户与清算损益账户。清算费用账户主要是反映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理费用,清算损益账户主要反映公司解散后各种资产处理的损失与收益。
(5) 通知和公告债权,进行债权登记。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制度是指清算人采取通知和公告的方式将公司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的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并以此要求其进行债权申报的制度。
(6) 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的申报是制定清算方案和分配剩余财产的前提,框定了资产与债务的对应关系,确定了公司清算的客体,以便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确定财产分配的比例和顺序,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转为破产程序。
(7)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8) 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9) 处理公司财产。
(10) 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1) 清算方案的制定。清算组根据财产清单及债权申报的结果制定清算方案,经股东、债权人、法院审查确认后最终确定,并依此方案处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2) 清算财产分配。在清算方案确认之后,根据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和股东剩余财产分配权。
(13) 提交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作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提交股东(大)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国有独资企业)或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