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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被油渍污损 持票人诉请返还票据利益获支持

作者:九江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3-17 点击:0
  
付款行以银行承兑汇票被油渍污损为由拒绝付款,应如何救济?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件,法院核实该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真实性、连续性后,认定持票人享有民事权利,依法判令江西银行某支行支付持票人某家居公司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1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18日,出票人江西某运输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金额为10万元,收款人为江西某煤业公司。承兑汇票开具后,江西某煤业公司将票据依次背书转让给相关公司。因持票人某家居公司销售货款102400元给上一手公司,故某家居公司成为最后持票人。2019年6月,某家居公司收到承兑汇票后,因保管不慎被油渍污损导致字迹不清楚,并因此在向江西银行某支行请求付款时被拒绝付款。为此,某家居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江西银行某支行向其返还票据金额相当的金额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案涉汇票虽然因被油渍污损导致字迹不清楚,但该票据背书连续完整,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原告某家居公司经连续背书取得了诉争汇票,应为票据的合法持有人,享有票据权利。故,被告江西银行某支行不应以被油渍污损导致字迹不清楚为由拒绝承兑。原告某家居公司依法仍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可以向被告江西银行某支行主张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同时,原告某家居公司保管不善导致票据被污损,自身存在过错,故对原告某家居公司要求被告江西银行某支行承担诉讼费用的诉求,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关于承兑汇票汇票部分毁损的救济途径有两种:其一、及时将部分毁损的汇票拿到该汇票的承兑银行,由承兑银行人员进行鉴别,如果损毁程度比较轻微,可以及时粘贴修复,不影响银行鉴别其真实性,承兑银行会在到期后为其承兑。其二、如毁损严重无法修复,可提起票据利益返还诉讼。原告为票据持有人、被告为票面记载的付款银行,诉讼请求为判令付款银行支付原告合法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载明的款项。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与前手背书人签订的合同书、背书转让证明(加盖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授权委托书等。

来源:西湖法院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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