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经济债务>投资理财

债务人下落不明情况时债权人怎么办

作者:昆山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5-07-28 点击:0

  深圳债务纠纷律师专业律师,专业办理昆山市各区企业公司及个人债务纠纷案件代理、债务纠纷调解谈判、货款借款追讨、司法文书起草等法律服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更多债务纠纷律师咨询,请联系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