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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事务所告诉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起诉前手的期限是多久

作者:灵宝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4-07 点击:0
  
有网友咨询: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后起诉前手的最后期限是多久? 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起诉前手期限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否则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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