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需履行哪些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1) 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2) 向社会公开募集新股的,应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3) 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且银行应按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
(4) 公司发行新股,应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定作价方案。
(5) 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且予以公告。
(6)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