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罗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的一审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本辩护人对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存在如下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够充分考虑。
一、本案中的纠纷由受害方首先引起,受害方在纠纷的起因上有明显且重大的过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