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回购?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下面由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是指因异议股东股东行使异议评估权、股份回购请求权而引发的纠纷,即在特定的情形下,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决议事项持反对态度,股东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价格将自已持有的股权予以回购,股东与公司就是否符合回购条件、回购价款、回购期限等发生的纠纷。
股份回购:指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
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1) 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主动回购其股份:(1) 公司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 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 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与一般的股权转让纠纷不同,一般股权转让纠纷的股权受让方是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而股份收购请求权的股权受让方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