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在其他公司经营相同类型的业务吗?
在我国,股东并不是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体,但法律亦未禁止对此作出约定。如果股东之间在设立公司时或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以协议的形式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的竞业禁止作出约定的,如果该约定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言是合理的,并且相对于公共利益而言也是合理的,则该约定就应当合法有效,如果有人违反,则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所以,股东认为确有必要限制股东在同行业范围累的竞争,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