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全国分站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
首页
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物权
第三编合同
第四编人格权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六编继承
第七编侵权责任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各类犯罪
办案机关
刑事法规
刑事律师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婚姻法规
婚姻律师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法律顾问
辞退赔偿
竞业限制
劳动人事
劳动法规
职代会
异地离婚
异地离婚
涉港离婚
涉台离婚
涉外离婚
涉澳离婚
涉外法规
票据纠纷
票据法规
票据律师
银行汇票
支票
商业汇票
公示催告
案例
承办案件
金融投资
投资纠纷
理财纠纷
金融纠纷
合伙纠纷
金融法规
P2P纠纷
债权债务
货款催收
网贷催收
欠款纠纷
借款纠纷
债务法规
债务律师
工程款催收
经济债务
建设工程
民间借款
投资理财
货款催收
债务律师
经济纠纷
公司法
公司设立
公司章程
企业合规
公司治理
股权纠纷
解散清算
融资并购
公司上市
版权法
著作权法
知识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法律顾问
辞退赔偿
竞业限制
劳动人事
劳动法规
职代会
宜宾市商务合作/广告/业务
联系邮箱:sunny13579@qq.com
添加微信:
宜宾市点击排行
深圳超过10号发工资违法吗
平时加班能否调休(公司要求平时加班调休合法吗)
深圳市发放工资的时间规定(最晚几号发工资)
深圳员工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马上结还是等下月)
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公司要求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合法吗)
什么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指什么)
周末加班能否调休(周末加班调休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全文内容)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2011全文内容)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
深圳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案件官司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深圳劳动争议律师由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组成,为深圳南山福田罗湖宝安龙岗盐田龙华等企业及个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劳资纠纷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代理、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答辩状起草等服务。 一、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
2021-03-06
深圳擅长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官司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由深圳专业劳动法律师组成,为深圳南山福田罗湖宝安龙岗盐田龙华等企业及个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劳动纠纷法律咨询、劳资纠纷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代理、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答辩状起草等服务。 一、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
2021-03-06
劳动仲裁案件能不能在一审中增加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021-01-17
劳动仲裁委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
2021-01-17
劳动仲裁委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能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021-01-17
劳动仲裁委以无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
2021-01-1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
2021-01-17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1-01-17
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
2021-01-1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1-01-17
首页
上一页
···
20
21
22
23
24
···
下一页
尾页
政府机构网站
行业合作网站
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北京法律服务网
|
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
|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民法典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