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深圳建筑工程律师为你介绍第二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
为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原建设部于 2003 年 2 月 17 日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GB50500 一 2003),推广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一 2008),后又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一 2013),该规范现行有效。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一 2013) 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1)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2) 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每期措施项目费均为合计价,其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构成类似。(3) 其他项目费= 招标人部分金额+投标人部分金额。(4)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5)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6) 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