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划分

作者:永安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5-07-30 点击:0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专业律师,专业为永安市各区企业公司及劳动者提供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案件咨询、劳动纠纷代理、等法律服务!

  

 

  一、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划分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行政区域内以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1. 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

  2.市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4.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企业;

  5.已有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论的工伤案件。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上述市级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人事争议案件管辖划分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深圳市以下用人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1.中直及省直驻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 市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3. 市属事业单位;

  4. 市属社会团体;

  5. 师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以下用人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1. 区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 区属事业单位;

  3. 区属社会团体;

  4. 师级以下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

  更多劳动仲裁律师咨询,请联系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