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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办理及起诉流程指南(程序、材料)

作者:玉林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1-04 点击:0
 
当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那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么如何起诉离婚,起诉前要做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网就介绍如下: 
 
一、起诉离婚要做哪些准备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三、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四、起诉离婚中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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