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宝安法院首发预处罚通知书
作者:运城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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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首次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数日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梁某与蔡某抚养费纠纷案件,经宝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确定,蔡某需向梁某支付小孩抚养费12万元,因蔡某没有履行法定给付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执行法官收案后,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蔡某,要求他履行法定给付义务,而被执行人蔡某则消极逃避法院执行,其名下亦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还在辖区内开有公司,并拥有多套物业,据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执行法官通过阅卷及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蔡某是辖区内原著居民,其父亲还在辖区内开有公司,并拥有多套物业,据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由于本案因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纠纷所衍生,属于家庭矛盾纠纷,双方积怨已久,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扩大,执行法官决定尝试使用最新的执行措施——预处罚通知书。预处罚通知书中列明了给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最后宽限期,并向其释明如果到期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带着预处罚通知书主动上门,向被执行人蔡某及其家属送达,进一步释明法律、传导执行压力,最终,被执行人蔡某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一宗涉民生执行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使用预处罚措施,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里,对案件执结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既体现了司法权威也体现了政策灵活性,这是宝安法院文明执法、善意执行的一个真实写照,也是不断创新执行手段,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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