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的九大误区你知道吗?
作者:张家口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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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 错区1:谁将首先要求离婚谁将遭受损失 有些人认为,第一次离婚,对方会以离婚为关键,导致他们在被动诉讼中被动,特别是在分割财产方面会受到损害。这种想法没有法律依据。诉讼的主动性和被动性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深圳律师的使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
这种误解往往导致双方不愿提起离婚诉讼,而这一诉讼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冷战期。情感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
其他2:分开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由于情感不和谐两年可以判处离婚。分离必须由感情不和谐引起。例如,离职超过两年并不是离婚的法律条件。深圳律师 同时,由于感情不满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如果你没有分居但有其他法律条件,你仍然可以决定离婚。虽然有些夫妻的感情已经破裂,但他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只能在两年分居后离婚。因此,他们等待两年再次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错区3:婚外情可以离婚
婚外情不是离婚的法律条件。深圳律师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配偶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律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性行为的持续和稳定的共存。这是与婚外情不同的概念。因此,它证明婚外情并不一定导致离婚。一些婚姻聚会邀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互相调查。婚外情往往适得其反。
错区4:青少年损失赔偿误区
有些女性婚姻方认为,男方应在离婚期间给予青少年损失一定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按照第[Xx9A8B]条的规定,婚姻损害赔偿只能由法院赔偿,如果家庭暴力,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5:财产转移误解
有些婚姻关系经常在离婚或离婚诉讼中转移或隐藏共同财产,深圳律师 例如转移银行存款,更改房屋登记等,认为一切都将被转移,事实上,通常会有证据,并可能导致由于恶意转移导致财产减少。
其他6:财产登记误解
一些婚姻方错误地认为,房屋登记的名称将颁发给离婚的人。事实上,在婚姻关系中购买的房屋是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的,深圳律师 如果没有特别协议,则将其视为共同财产。
杂项7:儿童监护权误解
有些婚姻方错误地认为离婚后,孩子直接由另一方抚养,他没有义务。深圳律师 事实上,离婚是一种婚姻关系,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能解除,双方仍然有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如监护,维护,支持和继承。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应承担抚养费。
杂项8:离婚时不要来找我
婚姻关系在法庭上之后,总会有一种复仇的心态。在获得子女监护权后,一方经常拒绝探望孩子。避免相互见面。这侵犯了另一方的访问权,深圳律师 受害方可以起诉访问权,法院通常会决定支持。
错误9:我是一位母亲,一个年幼的孩子的宫廷肯定会给我一个##;作为一个母亲,每个人都必须了解孩子的感受,但不是母亲坚持抚养孩子,孩子我一定会跟着母亲。法院判决子女监护权的一般原则是,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子女遵循母亲的生命。两岁以上的孩子不一定。深圳律师 法院判断孩子支持的一般原则是:哪一方养育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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