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什么意思(判缓刑等于不用坐牢?)
作者:肇庆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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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小编这样一个问题:请问法院判了个缓刑,那不是等于没判刑?缓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额……
小编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大家对缓刑的误解那么深……
关于“缓刑”,你需要知道这些
01 缓刑是什么?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02 什么情况适用缓刑?
《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03 缓刑考验期限有多久?
《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04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由此可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处罚几乎没用”“形同虚设”?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纪守法外,还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分分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更有甚者,会加重执行。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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