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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仲裁律师案例|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成立驳回其全部请求

作者:中山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01-26 点击:0

近日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代理一起涉疫情的劳动纠纷案件,原告系湖北籍人士,疫情期间一直没有回到公司上班,3月底才回到公司复工。7月初其突然给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足额支付2020年2月、3月工资及在职期间的加班工资、未足额缴纳社保等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公司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经朋友介绍找到本网。
本网律师审查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针对材料询问了公司相关问题后,作出初步判断认为,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公司无须支付赔偿。公司听完本网律师专业分析后,当场拍板决定委托。
在仲裁阶段,经本网律师努力,仲裁全部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员工方不服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提出起诉,近日,本网收到一审法院判决,再次全部驳回员工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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