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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编):男女结婚登记的程序规定

作者:驻马店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07-01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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