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山东东明一女子被判撤销对儿子的监护人资格

作者:北安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06-20 点击:0
  
近日,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东明县妇女联合会申请、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被监护人张某雨,其父亲于2013年9月6日触电死亡,母亲张某云带着年幼的妹妹另嫁他人。张某云自改嫁后7年多来,未对张某雨尽到监护抚养职责,致使张某雨生活困难无着落,不利于其今后的健康成长。东明县妇女联合会向法院申请撤销张某云的监护人资格,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因事关未成年人,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详细询问张某雨的意愿。考虑到张某雨一直跟着祖父母生活,当庭宣判撤销张某云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张某雨的祖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