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公司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秘密性,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具有秘密性:
①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②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③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④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⑤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⑥该信息无须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2) 保密性。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即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①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②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③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④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⑤签订保密协议;
⑥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⑦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3) 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