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不光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完全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那么何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其立案追诉标准以及量刑标准分别是怎样的?下面由深圳公司法律师、深圳刑事辩护律师为你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追诉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毁、实际的价值的减少,但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 250 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②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是指由于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导致享有商业秘密所有权、使用权的企业破产的情形。这里的破产,是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而进入破产程序。而“其他严重后果”,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指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营等情况出现了严重困难的情形。
(2) 量刑标准
①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②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判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