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深圳离婚程序(流程怎么走,如何办理)
作者:肥城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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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深圳离婚在哪里办理?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深圳办理离婚?异地户口如何在深圳离婚?深圳作为外来人口占多数的城市,本网经常接到当事人的类似咨询,下面深圳律师网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而民政局仅办理一方或双方为当地户籍的离婚登记。因此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那是不可以在深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因此外地户口在深圳离婚的话,只能通过法院办理离婚。那么外地户口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如何办理呢?程序流程怎么走?
一、确定管辖法院(深圳离婚在哪里法院起诉)
1、首先,要了解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说,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何看经常居住地,作为原告,可以提交被告的有效状态的居住证信息,或提交被告在深圳居住的辖区社区工作站、派出所等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告能提交前述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才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否则深圳法院无法受理。
2、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形,则可以不考虑被告的居住情况,而只要求的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即可,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人在国外的,或在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对被监禁;
二、确定离婚诉讼请求及起诉状
1、诉讼请求就是你要求法院处理的具体要求,是案件最关键的一环。因为法院审判的原则是不告不理,你诉请什么,法院就审什么,所以确定诉讼请求一定要慎之要慎。
2、确定诉讼请求后,就可以起草起诉状了。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如不知起诉状如何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3、起诉状的份数为二份。
三、确定离婚案件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证据是离婚案件成败的关键,所以作为原告在准备起诉时,还要整理好自己的证据(一式两份),向法院提交证据只提交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管。
离婚纠纷案件中的证据形式多样,不同案件的举证内容并不相同。具体看案件的诉讼请求确定,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来收集证据。要求离婚的,则搜集一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要求抚养权及抚养费的,则搜集一些你方抚养小孩比对方抚养更有利的证据,以及抚养小孩需要的开支情况、对方的收入情况等。但基础的证据是一定要交的,包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等)。
切记,案件证据不在多,在于精,能达到证明自己的主张即可。有些当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以为证据交的多对自己就有利,熟不知有些证据反而对自己不利。所以如果对证据该不该交,把握不准的话,在提交证据前最好是先咨询一下专业离婚律师后再确定证据提交。
四、准备资料立案。
1、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立案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a.原被告身份信息(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
b.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等案件的证据(一式两份);
c.离婚起诉状(一式两份);
d.法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如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清单等)
2、立案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除了现场立案外,还推出了网上立案申请。
a.现场立案。当然是携带好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现场提交资料立案。
b.网上立案: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开设了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立案。网上立案具体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当地律师。
3、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立案申请,法院收到起诉资料后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现在法院都推行诉前联调措施,特别是离婚案件,能调解解决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此很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
5、如调解无效的,法院正式立案的,会向原告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诉讼费交费通知书,收到该通知书后,原告切记一定要要七天内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如果逾期未交的,法院将会按撤回起诉处理。
五、应诉阶段。
1、法院在正式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
2、被告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则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同时被告应当在举证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收到被告的证据后同样应当送达原告。
4、各类文书送达完成后,法院则会排期开庭,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六、庭审程序。
1、离婚案件,当事人如果认为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否则法院会公开审理。
2、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开庭传票所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原告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庭审的流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下来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辩论终结,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法庭会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庭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并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笔录签字确认。
5、庭审后,如认为对庭审的意见还有补充的,可以庭审向法庭提交代理词。
七、判决阶段。
1、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法庭将依法判决,判决书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2、切记,当事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务必要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认可判决裁决结果,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八、审理期限
1、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九、深圳离婚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预先收取如下费用:
1、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为50元至300元。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保全费:如案件需要进行财产保全的,则需要向法院交纳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上述费用由原告预先交纳,到时再根据案件结果确定最终承担方。原告如经济困难无法交纳上述费用的,可以提前向法院进行缓交、免交。
十、离婚速裁程序
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项,包括是否同意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等都达成了一致的,可以告知法院走速裁程序,即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方式离婚,这样快捷方便,可以节省上述很多程序。有可能比民政局的办理时间更快。具体可以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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