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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票人未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向前手行使追索权的则丧失该权利
    2018年2月11日,被告雷某公司作为出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具了案涉的电子承兑汇票,号码为****,到期日为2019年2月11日,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据收票人为白某公司,承兑人为被告星某公司。该票据通过连续背书转让,2018年11月1日由被告丽某公司背书转让给一某公司。一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1日,原告张某为该公司股...
    2021-05-27
  • 公司注销后其遗留的商业汇票债权 股东能否代为主张|深圳票据律师
    2018年2月11日,被告雷某公司作为出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具了案涉的电子承兑汇票,号码为****,到期日为2019年2月11日,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据收票人为白某公司,承兑人为被告星某公司。该票据通过连续背书转让,2018年11月1日由被告丽某公司背书转让给一某公司。一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1日,原告张某为该公司股...
    2021-05-27
  • 票据状态一直为“提示付款待签收” 该情形是否构成票据拒付|深圳票据律师
    2018年2月11日,被告雷某公司作为出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具了案涉的电子承兑汇票,号码为****,到期日为2019年2月11日,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据收票人为白某公司,承兑人为被告星某公司。该票据通过连续背书转让,2018年11月1日由被告丽某公司背书转让给一某公司。一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1日,原告张某为该公司股...
    2021-05-27
  • 票据出票后遗失到期仍未找到 最后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权利
    2009年6月5日、2010年7月2日,中国银行某支行根据田某公司的申请先后开具两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号金额为3万元、到期日为2009年12月4日,汇票****号金额为2万元、到期日为2011年1月2日。汇票收款人均为白某公司。上述票据出票后,田某公司就不慎遗失。田某公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2021-05-27
  • 汇票超过两年权利时效 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权利
      银行承兑汇票超过两年票据权利时效,导致银行拒绝承兑应如何救济?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汇票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权利人请求返还票据利益的案件,法院以持票人仍享有民事权利为由,依法判令银行支付原告持票人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5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6日,南昌农商银行洪...
    2021-05-27
  • 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有什么法律法律后果,能否补救|深圳票据律师
    2017年林某公司作为出票人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号码为****,收款人为邓某公司,付款行为某分行营业部,出票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整,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6月19日。汇票正面加盖了出票人林某公司财务专用章和付款行某银行汇票专用章。汇票背面被背书人为心某公司。后原告公司因故未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行使票据权利,于2020年12月...
    2021-05-27
  • 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持票人还能否主张权利拿回款项|深圳票据律师
    2016年1月,原告心某公司与宝某公司结算运费时,宝某公司支付给原告一张由被告某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号为XXXXXXXXXXXX,出票人为张某公司,出票日期为贰零壹陆年零壹月壹拾伍日,汇票到期日为贰零壹陆年柒月壹拾伍日,收款人为林某公司,付款银行为被告某银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现原告持有该汇票,林某...
    2021-05-27
  • 深圳票据律师: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件案例判决书内容
    2018年2月6日,原告的客户心某公司为支付原告货款,即背书转让给原告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号码为****;出票日期为2018年1月8日;到期日为2018年7月5日;付款行为某银行分行,票据金额为500,000元;出票人为白某公司;收款人为邓某公司。原告收到汇票后于2018年6月22日向被告提示付款,因票据未...
    2021-05-27
  • 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例判决(深圳票据律师整理)
    原告与被告方某公司存在交易往来,方某公司基于需支付原告货款的事实,于2020年3月31日向原告转让背书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50000元,票据号码为×××,出票日期为2020年1月14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4月18日,出票人为被告白某公司,被告心某公司、方某公司为中间背书人。票据到期后,原告按操作流...
    2021-05-27
  • 广东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件律师(深圳广州东莞)
    案情概述:2017年6月1日,邓某公司(需方)与白某公司(供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邓某公司向白某公司购买产品。结算方式为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所发货货款。白某公司按照实际供货数量向邓某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7年12月19日,邓某公司将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白某公司用于支付上述交易的货款。...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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