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接到员工电话咨询,他们与公司签署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签完后就把劳动合同收走了,并未给自己一份,问这种情况公司的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谈劳动合同签署完后由谁保管:
上述员工咨询的员工其实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出现过,公司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在与员工签署完劳动合同后,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都自己留存,并不给劳动者保存一份。但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由上述规定可知,劳动合同一份两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拿一份。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签署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给员工,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用人单位签署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能否视为双方没签署劳动合同?
双方是否有签劳动合同,主要看双方有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既然已经签署劳动合同,只是因为公司没将合同给一份给员工,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视为双方未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