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起诉经济纠纷官司需要花费用多少钱?
作者:江西省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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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起诉经济纠纷官司需要花费用多少钱?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向法院经济纠纷诉讼的,原告应当预先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如要申请财产保全的,还要预先交纳保全费。具体如下:
一、受理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保全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费用由原告预先交纳,最后根据案件结果来判定最终承担方。
2、原告务必在法院规定的时间交纳上述费用,否则法院交会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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