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施工合同领域“黑白合同”?深圳建设工程律师为你解答:
在建设工程领域,长期以来存在大量的“黑白合同”,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于种种原因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白合同”是指承包人中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存在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当事人签订“黑白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秩序,使招标投标程序流于形式失去实质意义,而且还会损害建筑业市场秩序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应当予以禁止。如何判断当事人签订的是否为“黑白合同”以及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是建设工程司法实践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