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曾经的恋人因为爱借款给对方,因爱生怨分手后而对簿公堂。
据悉,原告梁某与被告吴某在网络上相识,二人因刚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很快便找到了共同话题。二人在网上互相聊着身边的新鲜事,分享各自的工作生活。随着聊天话题的渐渐深入,二人的感情也逐渐升温,双方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二人不分你我,互相付出。不久之后,吴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梁某借款。并向梁某表示马上会还钱。热恋中的梁某见恋人遇到困难,便将手上仅有的5万余元分三次转给吴某,收到钱之后的吴某也积极向梁某表决心。本以为吴某会马上还钱,哪料,吴某向梁某表示公司的款收不回来没钱还,并表示恋爱期间,自己在梁某身上花了他很多钱,拒绝还款。梁某认为受到吴某的欺骗,双方爆发激烈的争吵,二人的感情也在这样的催债、拖债的争吵中消耗,最终分手。分手后的梁某心灰意冷,便起诉至西湖区法院要求吴某归还借款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但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显示二人已达成借款的合意,且梁某也已实际支付了借款,遂依法支持了梁某的诉请。
来源:西湖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