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向我咨询经济纠纷如何起诉?碰到经济纠纷如何处理?起诉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今天深圳经济纠纷律师便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发生经济纠纷,首先最好最快捷的解决办法当然是和对方去协商,很多人就说了,这还用你律师说嘛?能协商的话我就不用找你们律师了。非也,协商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技巧,相同的问题可能你自己与对方怎么协商对方也不理你,但律师出面与对方协商,有时就是可以谈的下来,所以建议先委托专业的经济纠纷律师与对方协商解决。
当然,因为协商毕竟要双方一致同意。如果对方确实不同意,那律师也没办法。那下一步就可以由律师向对方出具律师函,正式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
最后,如果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仍不按照律师函的要求处理,那只能走最后一步,那就是向法院起诉解决。
那么法院起诉经济纠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