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立案程序流程材料申请书指南(深圳票据律师网整理)
作者:厦门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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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
二、公示催告的程序:
其程序一般包括:
(1)丧失票据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常为付款地法院)提出申请。为此应提交票据缮本或开列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并说明丧失票据的情况,请求法院为公示催告。
(2)法院就申请进行调耍决定是否进行公示催告。申请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法院进行公示催告。公告应以一定方式进行,一般载明:申请人、申请内容、持有票据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否则权利则丧失等等。
(4)作出决判。规定期内有人主张权利的,如他与丧失票据人无争执,公示程序即行结束。如争执不下或期内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则作出除权判决。即以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申请人即丧失票据者即可凭除权判决对于票据债务人行使权利。
三、公示催告的受诉法院
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四、公示催告所需的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需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参照民事案件主体资格材料的规定。受委托代为申请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为涉港、涉澳、涉台、外国自然人、外国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照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的规定。
3、票据复印件和相关背书,或者票头复印件。
4、向支付银行挂失的凭证。由持票人到出票银行挂失,持银行挂失凭证到法院办理,如空白票据丢失,可到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直接凭报警回执到法院申请。
五、公示催告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申请书应当写明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支付人、支付帐号等,以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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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催告的费用及期间
公示催告的受理费为人民币100元,公示催告期间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七、公示催告终结及除权判决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法院申报权利的,法院裁定终结程序,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的,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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