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具有哪些职权?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其与董事长的职权有何不同?
董事长具有下列职权:
(1) 主持股东(大)会。
(2)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除上述规定之外,公司章程也可就董事长职权作出约定。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具有下列职权:
(1) 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 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 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