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经藤县法院法官的温情调解,原告黄某与香港居民陈某离婚案顺利调解结案。案件调解过程仅十分钟,收到合法便民高效的审理效果。
由于该案为涉港离婚案件,主办法官李某在开庭前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并经查明得知,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结婚之后,原告就一直在深圳居住生活,而被告则在香港工作生活,双方长期分居,没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李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温情调解,以拉家常的方式细心询问双方离婚的真实原因,同时就关键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庭审开始时,被告陈某表示要求原告给予补偿才同意离婚,李法官耐心向其阐明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主要因素,既然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也难以建立起来,一方起诉离婚,他方不可能以给予补偿作为条件交换。被告陈某在李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也认识到自己的要求显然不切实际,明白到这段婚姻已经是名存实亡,无法再维持下去了,遂同意离婚。最终,一起涉港离婚案件经主办法官用时十分钟就迅速调解成功,体现了合法高效便民的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