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田某近日来电咨询,其于前段时间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现在已经被认定工伤且评定为九级伤残,问我如何主张赔偿?律师要求其准备好有关证据材料,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下为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田某,男,汉族,1985年8月4日出生,地址:广西省桂林市某村某号.
被申请人: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某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某工业园。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2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800元。
3、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400元。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伤残鉴定费300元。
5、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300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1000元。
7、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营养费3000元。
8、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后续治疗费7000元。
9、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1000元。
10、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
上述1-10项共计人民币85200元。
事实和理由:
2014年3月12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2015年1月23日,申请人在下班时,在行经深圳宝安区西乡大道某路口时,与他人驾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受伤,并于当日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治疗,2015年2月6日出院。
2015年4月19日,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属于工伤。2015年6月5日,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申请人伤残等级为九级,医疗终结日期为2014年6月14日。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恳请贵会依法支持的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深圳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