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自2022年5月15日施行。
其中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而此前,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6万、100万。
综上可知,此次修订后,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标准,即“数额较大”的标准调整为三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仍是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