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协助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是否应对公司和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公司董事、高管协助股东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后,能否向抽逃出资股东追偿?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抽逃出资的本息以及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对公司不负有忠实、勤勉义务,但当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时,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协助股东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后,能否向抽逃出资股东追偿的问题,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董事、高管协助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存在共同侵权的故意,若允许董事、高管进行追偿,不利于防止协助抽逃出资行为的发生。因此从法理分析,法律不应保护董事、高管的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