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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方无法对现可不可以按诈骗罪起诉对方

作者:驻马店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1-11-05 点击:0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方无法对现可不可以按诈骗罪起诉对方?深圳票据律师网接到网友该咨询,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方无法对现可不可以按诈骗罪起诉对方,主要是看其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何谓诈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实践中,大部分票据交易都是基于正常的商业往来,出票人或背书人均无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主观目的,汇票到期承兑方无法对现的原因往往是资金上出现了问题,故大部分此类案件不能定性为刑事案件,持票人只能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然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持假的汇票或明知道不能兑现的汇票去与他人交易,那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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