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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商业承兑汇票能否追诉出票人及前手背书人?

作者:儋州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6-08 点击:0

近日有网友咨询:其手上持有一些汇票,但这些汇票是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取得的。其询问如果到期汇票被拒付,其能否追诉出票人及其他背书的前手? 对此广东票据律师网认为: 
所谓是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的汇票,那应当是通过买卖而来的票据,在不具备贴现资质的情况下,私下买卖汇票属于民间贴现行为,该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无效的,双方应各自返还,持票人不享有对前手及出票人的追索权。  

法律依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101.【民间贴现行为的效力】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基本事实无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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