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贸易背景)不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商票是否可追索
作者:个旧市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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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些网友咨询:其持有一些商票,但这些商票的取得并非基于合同(贸易背景),不具有真实交易关系。问这种商票被拒付的话,能不能行使追索权? 对此广东票据律师网认为:
没有合同(贸易背景)而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其应当属于票据贴现行为。如果贴现双方都不属于金额机构的话,那该贴现属于民间票据贴现。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01的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基本事实无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因此,民间票据贴现是违法行为,诉讼至法院的话,法院会认定该行为无效,持票人不具有票据权利,因此持票人不享有对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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