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分配方案由谁制定?由谁决定?方案中应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盈余分配的方式有哪些?如何确定盈余分配的比例?深圳公司法律师为你解答
盈余分配的具体流程、方案、方式以及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 流程与决定
①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
②董事会将盈余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盈余分配方案后,董事会即按该方案向股东宣告盈余分配。
(2) 盈余分配方案中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
①分配盈余的对象,即公司股东。
②可分配盈余的数额。
③进行盈余分配的时间。
④盈余派发机构及派发盈余的方式。
(3) 实践中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
①现金分配:
直接向股东支付货币作为盈余,这是公司分配利润最常用的方式。
②股票分配:
也称“送红股”,是指公司采用向股东赠送股票的方式分配盈余,本质上是将公司年度利润转化为新的股本。采用这种方式,派发股票的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增资的相关规定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③财产分配:
是指用实物或其他公司的股票来向股东分配利润。
④债券分配:
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或应付票据向股东支付盈余的形式。实际上等于公司向股东举债,即将应当即时支付的盈余留待以后按照借债还本付息的方式来支付。由于公司发行债券需要履行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因此这种方式在实践中是很少采用的。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只能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而且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精神,证券监管部门是鼓励上市公司采取现金盈余形式的,而对股票盈余从不同方面予以限制。至于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及有限公司,分配盈余的方式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无相关规定。
(4) 盈余分配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