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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享产假 关键是“共享”落实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19-07-12 点击:0
 
近期,上海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9年拟向上海两会提交的10份议题。议题围绕幼儿托育、妇幼健康、生育配套制度创设、家庭养老等问题展开。其中,一条关于产假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建议令人耳目一新。 
上海市妇联提出,生养子女并非母亲个体的职责,产假制度的设立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建议产假可以由夫妻双方共享,即“生育假+配偶陪产假”模式。具体来讲,就是夫妻双方根据家庭与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休假的天数,比如98天的产假由女方享受,另40天的假期女方休10天男方休30天。可见,夫妻共享产假,实际上是让夫妻共享育儿责任;或者说,进一步强化男性的家庭责任。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就曾做过调查,“男性也有休产假的权利”得到民众广泛支持,八成受访者认为“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七成受访者认为“产妇和新生儿特别需要照顾”。如此语境下,去年至今,各地出台的新版计生条例,均规定了男性陪产假,短的也有7天,长的多达1个月,表明陪产假,已成为男性职工一项法定的权利。特别是,江苏省拟立法明确男性共同育儿假,在男性陪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这一消息再次将男性依法请假照顾妻子、孩子的议题推到舆论前台。 
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有少数男性享受到了足额的陪产假,但大部分男性的陪产假被单位“缩水”,更有一些企业男性员工,对陪产假“想说爱你不容易”,处在“有假难休”的尴尬境地。比如,一些民营企业,为了经济效益和节约人力成本,故意“屏蔽”了陪产假;同时,一些地方监管不力,导致陪产假形同虚设;特别是,有的男性不愿休或主动放弃陪产假。尽管他们也认为,妻子生育、丈夫陪伴,这是体贴和责任;但休陪产假在满足家庭需要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工作,甚至可能面临降职和失业风险。更有甚者,有的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并以此为借口,故意逃避育儿责任。 
可见,夫妻共享产假,关键是“共享”落实。很多产妇之所以患有产后抑郁症,原因之一就是生育后得不到家庭尤其是丈夫的足够关爱。可见,男性一定要做好平衡,不能偏重工作疏忽了家庭。事实上,夫妻共享产假,可以让父亲更好地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也有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对产妇来说,也多了一层心理上的慰藉。特别是,夫妻共享产假,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政府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在宣传、执行、观念改变上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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