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27在线法律援助网站,这里为您提供关于法律的各种相关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辩护>办案机关

关于龙岗看守所恢复办理律师会见业务的通知

作者:法律服务网 日期:2020-10-09 点击:0


关于龙岗看守所恢复办理律师会见业务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龙岗区新看守所已搬迁启用,服务办事大厅也正在紧张建设即将交付使用,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龙岗看守所拟于2020年10月12日起恢复办理律师会见业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二、业务办理:  
(一)线上预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律师会见实行精准预约,广大律师可使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平台系统进行预约,准确填写预约信息。由系统自动审核预约信息,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结果。  
(二)会见管理。律师会见分为一般会见及快速会见,一般会见为视频会见,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共开放50个预约号;快速会见为面对面会见,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10个预约号,全天共20个号。  
(三)业务办理。看守所律师会见业务办理窗口设在服务大厅,来所办理会见的律师除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外,还需到现场服务窗口进行体温检测、健康扫码、信息登记及采集。  
如有中高风险地区、30日内口岸入境行程记录的,还需提供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地区)认可的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仅可办理一般会见。另由于律师快速会见场所设在监区内,按照监所疫情防控要求,预约办理快速会见的律师还需提供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地区)认可的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手套、鞋套。资料审核通过的,预约办理;体温检测异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四)其他要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广大律师在业务办理及会见过程中佩戴口罩,并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业务。  
三、看守所地址:  
导航“龙岗大围工业园”,根据路标指示前往龙岗看守所新址,该所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通讯地址问题,具体地址待确认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TOP